一起黑社会行为引发的村支书“扒屋”案
2012-09-24卢义律师

 

 

【案情】

 

济南近郊某村党支部书记崔某因涉嫌破坏公私财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人找到卢律师,委托其担任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方调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了案情原由及经过:
 

   
朱某今年45岁,年轻时即凶残好斗,恃武凌弱,平时与村民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在村里绝大多数人都怕他。9x年左右其通过强行撬开配电室门的方式当上了村里的电工。随着9x年绕城高建的建设开发,朱某开始涉足村里的土方承包,其承揽工程主要是依靠暴力的影响和威慑,通过这种方式,短短几年,朱某开始迅速发迹。拥有十数台“斯泰尔”大型运输车和挖掘机,基本上垄断了村里的大型土方工程。随着原始积累和欲望的扩张,朱某的暴力行径更加肆无忌惮。2004年10月份xx村进行村委会选举,朱某为了顺利当选,当天雇佣了六辆来历不明、形象凶恶的黑社会分子对投票村民进行震撼和威胁。群众举报后,xx派出所民警郭某带领民警对现场进行录像,才将现场人员驱散,其暴力本性和行径可见一斑。
   
   犯罪嫌疑人崔某自80年代初期即担任x该村村委会书记,从去年年底开始担任村委会理财小组组长,其主要职能主要是监督村委会的财务支出。2005年6月份村委会出资修建村西南侧的石拱桥,指派崔某具体负责。因崔某将渣土回填工程交给了报价较低的本村村民胡某,朱某为此十分生气,第二天就指使他人开着装载机在桥北侧路上挖土,不让胡某的车通过,崔某到场予以制止,双方发生争执并进行厮打。朱某吃亏后,多次扬言要报复崔某,其弟亦公然宣称用卖掉一辆“斯泰尔”的钱来报复崔某。
 
   
   2005年10月12日晚7点许,朱某及其弟弟带领十数名身份不明的人携带刀具、棍棒闯入朱某某家中,并潜伏在崔某及其子崔某某家门前进行行凶,致使五人被砍伤住院,崔某之妻常某抱着孙女坐儿子摩托车在其家门口被歹徒砍倒在地,朱某及其弟又上前对其踢打,常某当场倒在血泊中。崔某正在吃饭,听别人说其妻被人砍死了正在送往医院,去找朱某li但未找到,一气之下,用推土机将朱某的沿街门面房推倒。

 

 

【辩护】
  
  

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卢义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了两点书面要求:
   
   一、崔某涉嫌破坏公私财物在押,由于崔某掌握着家庭的经济支出,常某因颅骨破裂仍在xx医院住院,住院支付的10多元医疗费用系亲戚凑借的,现已无力继续承担接下来的医疗费,面对飞来的横祸,崔某为维护集体的利益而履行职责,却落得个人锒铛入狱,妻子和家人亲属被砍伤住院的结果,应对崔某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照顾突遭横祸的家庭和伤重住院的家属,其亲属亦保证犯罪嫌疑人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证其随时候审。
   
    二、明确事件实质,全力排查线索,以严惩凶手,维护社会平安。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对此事给予了正确、客观的处理,崔某最终得以予以取保候审,朱某等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总结】

 

在北方农村的习俗中,扒屋毁房和砸锅都是有深仇大恨的极端行为,所以崔某第二天被刑事拘留。但综合整个过程,卢律师认为该案由伤害事件引起,其手法、组织,显然是有预谋,有策划的黑社会组织的行为,并系惯犯。本案中双方互有过错,均应反思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