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办理涉黑案件规定比照意见
2012-10-01卢义律师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河南省三机关具体操作意见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第五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认识,在总体上宜掌握为:

1、四特征同时具备的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具备非法控制特征的,即使其他特征表现程度较弱,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3、见第四条后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一)组织结构比较紧密,学习大学生法律案件。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

第一条,组织特征:

1、组织人员较多;

2、组织关系相对稳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相对问题。

3、有被组织和成员认可的帮规、纪律、家法等行为规则或约定俗成的规矩,但不要求有明确的书面章程、组织纪律作为必要条件。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2、其他手段获取1、经济利益,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2、其他手段获取1、经济利益,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第二条,经济特征:

1、“经济利益”包括: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的利益;

2、“其他手段”指违法犯罪活动以外的手段,包括正常的经营活动,只要是将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活动。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一般理解为:组织的经济实力能够支持该组织的基本活动或组织成员的部分生活开支。经济实力不一定都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的,它既可能是非法获取的,又可能是组织、领导者自身积攒的,还可能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不要求目前经济规模达到相当程度,只要是采取非法手段敛财或其他手段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既可。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2、其他手段,3、有组织地多次进行1、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三)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第三条,行为特征:

1、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违法犯罪活动,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并具有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的性质;

2、“其他手段”包括:

(1)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威胁影响,足以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的手段;

(2)滋扰正常社会生活经济秩序的非暴力手段。听听延吉支边交通事故

3、“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般掌握位:

(1)组织者、领导者直接组织、策划、指挥、教唆、搜意、怂恿、指使实施的;

(2)组织成员为组织的利益有预谋的共同实施的或按照该组织一贯行为所实施的。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四)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第四条,非法控制特征: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1、为组织争夺势力范围、确立强势地位而多次或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采用谋杀、报复伤害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或以杀害、伤害无辜、聚众闹事为组织造势的;

2、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或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多次带人墙立债权、强索债务、非法拘禁,或受人雇佣实施杀人、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3、长期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操纵市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并逐渐形成垄断地位或重大影响的;

4、非法行使行业、市场经济秩序的管理权,强行收费,或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对其他市场主体强行参股、占股、巧立名目强行摊派的;

5、煽动、组织或强制其他市场主体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抗拒国家对行业、市场进行管理的;

6、在一定区域内长期操控色情、赌博、高利贷、毒品等非法交易,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

7、以提供保护为由,非法行使公共治安管理权,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多次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抢收保护费、强行罚款、强行干预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的;

8、组织的暴力、威胁、滋扰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在其势力范围内对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形成重大社会影响,使群众安全感下降、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受阻的;

9、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经济秩序的。

第五条,3、全国人大“立法解释”第(四)项所规定的“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与“通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或者纵容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为选择性要件,具有其中之一且符合前三项特征的,均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