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聂磊黑社会集团“三号”被告人任某,被指控6项罪名领导黑社会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中2项协助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卢义律师提出的无罪辩护观点得到一审青岛中院支持,最终认定该2罪指控不能成立,从最初委托律师仅做“免死”的要求至最终获刑19年。该起辩护赢得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和业内的良好赞誉。
►济南某郊区何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案,最初侦查机关初步认定重大涉黑案件,并由上级公安机关督导侦办,作为侦查阶段的律师,卢义律师两次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出法律观点,最终本案以普通暴力犯罪移送审查起诉。
►济宁某邹城市房某某,邹城某菜市场个体业主,在该市场经营10余年。2012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据了解,受领导意志影响,2012年8月7日由邹城检察院【2012】3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房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诉至法院,共涉嫌六项罪名、14起犯罪事实。2012年5月27日其家属聘请卢义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一审判决房某某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妨害作证罪,其他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中的14起犯罪事实中有5起不能成立。经过长达5天庭审,法院最终判决检方指控黑社会组织未能成立。
►菏泽郓城县宋某,名下拥有数家房地产开发、物流、装饰公司和娱乐场所,在当地影响颇大,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经过法律论证,最后未构成涉黑犯罪,起诉为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虚报注册资本四罪名。卢义律师对其中三项罪名进行无罪辩护,该案正在审理中。
以上为卢义律师承办部分涉黑类案件
(因涉及当事人隐私,部分案件未公布真实当事人姓名和办案机关,所有案件均有案卷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