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2013-10-25卢义律师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分为四大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12种罪名: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是渎职犯罪案件,共34种罪名: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6、在法追诉、裁判案;
  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      8、私放在押人员案;
  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8、环境监管失职案;
  19、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0、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2、放纵走私案;
  23、商检徇私舞弊案;        24、商检失职案;
  25、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6、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7、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8、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29、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1、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4、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共7种罪名: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捡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索院立案侦查。